
問題情境:
社區住戶平常沒什麼互動,管委也不管事,想裝充電樁就各戶自己找廠商來裝,沒有特別開會討論跟制定規約。這樣表後安裝充電樁還需要向台電申請嗎?沒有經過台電申請會不會有什麼風險?被開罰之類的?
網路精華討論:
目前尚無針對表後拉電開罰的法令。
但如果社區內表後接的充電樁數量多,用電量過大導致集體跳電,影響到其他住戶的權益及安全,責任可能就會優先落到沒有經過台電申請的車主身上。
未經管委會或區權會同意,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6條、第10條、第11條,社區可以強制車主拆除充電樁。
(內容來自網路,智生活整理)